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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黑飞”无人机拍夜景被罚一千元 成都净空实行分级管理
发布日期:2021-03-17

3月15日21时32分,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三岔派出所接分局指挥中心指令:分局交警在辖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发现一人违规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请速往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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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询问,徐某系四川理县人,爱好拍摄。当日,徐某从双流拉管架到东部新区玉成街道某工地,21时左右返回途中,路经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时,见那里的夜景很美,便心生用无人机拍点景色的念头。调试、起飞、升空、采景……正当徐某忙得“不亦乐乎”时,被巡逻的交警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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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查,徐某放飞无人机的区域属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重管区,且未经批准放飞未按规定登记、未粘贴标志的无人机,违反了《四川省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




成都净空实行分区管理

按照《八条措施》,经与天府国际机场分公司深入沟通,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将净空保护区划分为严管区、重管区、巡管区三个区域,实行三级管理。

严管区:将机场跑道两端、跑道中心线两侧最容易发生扰飞的5公里范围划分为严管区,涉及草池街道、芦葭镇、石板凳街道、福田街道部分区域。严管区实行一级管控措施。 

重管区:将较容易发生扰飞事件的5-10公里范围划分为重管区,涉及海螺镇、玉成街道、三岔街道、董家埂镇部分区域。重管区实行二级管控措施。

巡管区:将容易发生扰飞事件的10公里以外范围划分为巡管区,涉及丹景街道、武庙镇、高明镇、贾家街道、石盘街道、养马街道部分区域。巡管区实行三级管控措施。

“三区三级”防范措施依次递增,在更靠近机场的区域实行更严格的管控手段,分局由此制定“三区三级”管控《八条措施》。

此外,在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严管区域范围内不设置易吸引游客、群众聚集的景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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